
近日,某市城区一家名为“跃动童年”的儿童体能培训机构因未取得合法办学许可,擅自面向3至12岁儿童开展系统性体能课程培训,被当地教育局联合市场监管、消防、卫健及属地街道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予以取缔。该事件在家长圈与教培行业引发广泛关注,既折射出当前儿童素质教育需求激增背景下的市场乱象,也凸显了规范监管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底线意义。
据查,“跃动童年”自2023年9月起租用某商业综合体二层一处约300平方米场地,以“运动启蒙”“感统训练”“体适能进阶”为宣传卖点,设计为期12周的阶梯式课程体系,并按季度收取学费(单期收费2880元至4680元不等)。其课程包含攀爬架训练、平衡木挑战、障碍跑组合、团队协作游戏等内容,部分环节涉及高空悬吊、负重跳跃等具有一定风险的动作。机构虽配备了数名自称持有“国家体育总局认证教练证”或“国际儿童运动指导师”资质的授课人员,但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发现,所谓证书均出自非官方授权的商业培训机构,且无一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要求的相应学段教师资格,亦未在教育或体育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关键问题在于其办学资质的严重缺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及《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教育部等十三部门2023年联合印发)第三条规定:面向学龄前儿童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学科类或非学科类培训活动的机构,均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方可开展培训服务。其中,针对3—6岁幼儿的体能类培训,还须额外符合《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中关于场地安全、卫生消毒、保育照护及应急处置的强制性要求。“跃动童年”既未向教育局提交设立申请,也未通过消防验收、未配置专职卫生保健人员、未建立学员健康档案,更未将课程内容、师资信息、收费明细等向社会公示——其运营实质处于完全游离于监管之外的“灰色地带”。
执法过程中,联合检查组发现多重安全隐患:训练区地面仅铺设普通泡沫垫,未达GB/T 30259-2013《儿童游乐设施安全标准》规定的防冲击性能要求;攀爬墙固定螺栓存在锈蚀松动现象;急救箱内药品过期率达70%,且无持证急救员在岗;更令人担忧的是,机构与家长签订的《入训协议》中明确载有“运动损伤概不负责”“自行承担意外风险”等免除自身法定责任的格式条款,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强调:“体能培训不是‘法外飞地’。儿童身心发育尚不成熟,任何以‘锻炼’为名的活动,都必须以安全为前提、以科学为依据、以合规为底线。未经许可的机构无法保障课程设计的适龄性、教学行为的专业性与突发事件的应对力,一旦发生踩踏、跌落、窒息等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此次取缔并非简单“一关了之”,而是同步启动善后机制:教育局已协调辖区内3家持证体适能机构提供公益体验课;市场监管部门对其违规收费行为立案调查;公安部门正对涉事人员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合同欺诈等情形开展进一步核查。
值得深思的是,该事件背后是家长焦虑与监管滞后的双重张力。多位受访家长坦言:“幼儿园体育课时有限,孩子坐姿差、注意力短,想找个专业地方练练体能,又怕报到不靠谱的班。”这种迫切需求客观上催生了大量“打擦边球”机构。然而,合规路径始终畅通——目前全市已有27家体能类培训机构完成审批,课程均经教育、体育、卫健三方联合审核,教练须持教师资格证+社会体育指导员证+急救员证“三证上岗”,且每班师生比严格控制在1:6以内。
儿童不是试验田,成长不容试错。当“强健体魄”的初心遭遇野蛮生长的资本逻辑,唯有刚性执法与柔性疏导并举,方能在释放素质教育活力的同时,真正筑牢守护童年的制度护栏。每一次亮剑,都不是对市场的压制,而是对未来的郑重承诺:所有奔向孩子的脚步,都必须踏在法治与良知的坚实地面上。
Copyright © 2024-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