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随着线上购物平台的蓬勃发展,各类促销手段层出不穷,其中“虚假比价”作为一种隐蔽性强、迷惑性高的价格欺诈行为,正日益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焦点,也频频触碰法律红线。近日,某知名电商平台旗下一家主营家居用品的旗舰店因涉嫌通过虚构原价、虚标划线价等方式制造“大幅优惠”假象,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立案调查。这一案件不仅揭开了电商价格营销乱象的一角,更清晰传递出监管层面对价格违法行为“零容忍”的坚定态度。
所谓虚假比价,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故意标注一个并不存在或从未实际成交过的“原价”“市场价”“专柜价”,再以此为基准大幅下调标示售价,营造出“直降300元”“限时五折”等强烈优惠感,诱导消费者冲动下单。例如,在本次被查案件中,涉事商家在一款标价299元的智能台灯商品页面显著位置标注“划线价:599元,直降300元!”,并配以醒目的红色折扣标签。然而经市场监管部门深入核查发现:该商品自上架以来,从未以599元的价格成交过任何一笔订单;其历史最低成交价为328元,且近三个月内实际成交均价为312元。所谓“599元原价”,系商家临时编造、无任何交易凭证支撑的虚构价格,属于典型的“先提价后打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同时,《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6号)进一步细化指出:经营者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亦不得“未标明或者表明价格比较的基准”,尤其强调“划线价”等比较价格必须真实、有据可查,且应以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成交价,或此前最后一次实际成交价为参照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立案并非个案处理,而是监管部门依托全国价格监管平台与大数据监测系统主动发现线索的结果。执法人员调取了该店铺后台交易数据、价格变更日志、商品上架记录及第三方比价工具存证信息,形成完整证据链。在约谈过程中,商家起初辩称“599元是行业建议零售价”,但无法提供行业协会授权文件或上游供应商定价依据;又试图以“样品展示价”搪塞,亦被查实该SKU从未作为样品单独标价销售。事实面前,其抗辩不成立,目前已进入行政处罚告知程序。
此类行为的危害远不止于单次交易失真。它侵蚀的是整个市场价格信号的真实性,扭曲消费者的价格认知与理性判断能力,长期将导致“劣币驱逐良币”——诚信经营者因拒绝虚构价格而丧失流量优势,守法成本反成竞争劣势。更严重的是,当“全网最低价”“史上最大力度”沦为话术套路,公众对促销活动乃至整个电商生态的信任基础便悄然瓦解。据中国消费者协会2023年发布的《“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显示,价格欺诈类投诉量同比上升27.6%,其中超六成指向“虚假对比价”,已成为继物流延迟、质量不符之后第三大投诉动因。
值得肯定的是,当前监管已从被动响应转向主动预警。多地市场监管部门正推动建立“重点平台价格合规联络机制”,要求头部电商定期报送促销方案及比价依据;部分省市试点上线“价格溯源公示系统”,消费者点击商品划线价即可查看该价格的历史成交截图与时间戳。与此同时,《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修订工作也在加速推进,拟加大对屡犯、情节严重者的处罚力度,明确“虚构原价”可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无违法所得的最高可罚50万元,并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诚信是市场的基石,明码实价是最基本的商业伦理。一次精心设计的虚假比价,或许能换来短期销量增长,却必然付出品牌公信力崩塌、法律风险陡增的沉重代价。对消费者而言,保持审慎、善用比价工具、留存交易截图,是自我保护的重要防线;对企业而言,摒弃“流量至上”的短视逻辑,回归产品价值与服务本质,才是穿越周期的长久之道。当监管利剑高悬、技术赋能穿透、社会共治发力,那些游走在法律边缘的“价格幻术”,终将在阳光下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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