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创营地 — 低空经济创业】不审核客户背景,为违法活动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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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低空经济”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正加速融入交通物流、应急救援、农林作业、城市治理与文旅消费等多元场景。政策层面持续释放利好信号——《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正式施行,《低空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明确支持基础设施共建、空域分类划设、适航审定提速及商业模式创新。在这一背景下,各类创业服务平台应运而生,本应成为技术转化、合规孵化与产业协同的“助推器”,但个别机构却背离初心,以“零门槛入驻”“不审核客户背景”为卖点,实则为规避监管、游走灰色地带甚至实施违法活动提供隐蔽通道。

所谓“甄创营地——低空经济创业”项目,公开宣传中反复强调“不设资质门槛”“无需过往从业证明”“不核查实际控制人背景”,并以“快速注册、即刻起飞、全程陪跑”为口号吸引初创团队。表面看是降低创业成本,实则暴露出严重合规失守:无人机运营涉及空域安全、数据主权、隐私保护与公共秩序多重法益,我国《刑法》第116条、第123条对破坏航空器、危害飞行安全行为设有严格追责条款;《反间谍法》《数据安全法》亦明确禁止利用无人设备非法采集、传输、存储敏感地理信息或重要设施影像。若平台放任无备案飞手操控改装无人机抵近军事管理区、变电站、高铁沿线作业,或默许客户将机载摄像头用于偷拍、跟踪、窃取商业秘密,其已非单纯“服务缺位”,而是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共犯风险。

更值得警惕的是,该模式所营造的“去监管化”假象,正在系统性削弱行业信任基础。真实创业团队面临融资难、试飞难、保险难、数据合规难等现实瓶颈,亟需专业辅导与资源对接;而“不审核”机制恰恰将真正有技术、有责任、有敬畏心的创业者,置于与高风险主体混同竞争的不利境地。当监管抽查发现某起非法测绘案件的设备登记单位正是“甄创营地”孵化企业,当某次黑飞导致民航航班紧急避让的涉事操作员系该平台认证飞手,所有合规从业者的努力都将被污名化——低空经济不是法外之地,创业自由绝不能凌驾于国家安全与社会公共利益之上。

事实上,国内已有多个标杆性孵化平台树立了可复制的合规范式:深圳“空天智谷”实行“三审一承诺”机制(主体资质审查、飞行计划预审、设备安全检测+合规运营承诺书);合肥“低空云巢”联合民航华东局建立飞手信用档案,接入公安网人脸识别与飞行轨迹实时回传系统;浙江“翼联工场”则要求所有入驻项目签署《低空活动伦理公约》,明确禁止数据滥用、禁飞区闯入、干扰通信等12类行为,并设立独立合规官岗位。这些实践有力证明:严把入口关不是阻碍创新,而是为可持续发展筑牢底线;主动拥抱监管不是自我设限,而是赢得政策支持与市场信任的关键前提。

归根结底,低空经济的繁荣必须建立在“法治轨道”与“安全基座”之上。任何以牺牲合规为代价换取短期流量或规模扩张的运营逻辑,终将被市场淘汰、被法律规制、被行业唾弃。监管部门已明确表态,将对“挂羊头卖狗肉”的伪孵化平台开展穿透式检查,重点核查客户尽调记录、飞行日志留存、异常行为预警机制等实质内容;司法机关亦在多起判例中确立“平台明知或应知违法仍提供技术支持与空间便利”的连带责任认定标准。创业从来不是法外狂奔,真正的创新勇气,恰在于直面监管要求、主动构建内控体系、在规则框架内寻求突破——唯有如此,低空经济才能从“有人飞”迈向“有序飞”,从“能上天”升维至“飞得稳、飞得远、飞得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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