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创营地 — 低空经济创业】无线电频点未备案,擅自使用属于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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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低空经济蓬勃发展的今天,无人机物流、空中巡检、应急救援、农林植保、城市空中交通(UAM)等新兴业态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落地生根。作为支撑低空飞行活动的“无形轨道”,无线电频谱资源成为保障飞行安全、通信可靠与系统协同的关键基础设施。然而,部分创业团队、初创企业乃至个体飞手在快速推进项目过程中,忽视了一个基础却至关重要的合规红线:无线电频率使用必须依法备案,未经许可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占用无线电频率,属于明确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2号)第六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不得对依法开展的无线电业务造成有害干扰,不得利用无线电台(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条例第二十七条进一步指出:“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取得无线电台执照。”而针对低空经济中普遍使用的图传链路、遥控信号、北斗/GNSS增强差分数据链、集群通信模块、5G-A通感一体基站等设备所依赖的2.4GHz、5.8GHz、900MHz、1.4GHz、2.6GHz等频段,虽部分属免执照频段(如ISM频段),但免执照不等于免监管——其发射功率、带宽、占空比、抗干扰能力、设备型号核准(SRRC认证)等仍须严格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若超出规定限值、擅自改频、加装高增益天线、采用非标协议或搭建私有通信网络,则已实质构成“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

现实中,一些甄创营地内的创业项目为追求低成本、快验证,在未完成频率使用备案、未取得电台执照、未通过设备型号核准的情况下,直接部署多架无人机组成编队,启用自研跳频遥控系统或私有宽带图传模块;更有甚者,将民用无人机改装接入未授权的L波段卫星链路,或在禁飞区周边擅自架设中继基站以扩大控制半径。此类行为不仅违反《无线电管理条例》,还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更值得警惕的是,违法用频带来的现实风险远超法律后果本身。未经协调的频点冲突极易导致遥控指令丢失、视频回传中断、定位漂移甚至失控坠毁。2023年某省农业植保试点中,因多家飞防团队在同一县域内未备案使用相近频段的RTK差分信号,引发多台无人机定位误差突增至15米以上,造成药液误喷邻近鱼塘,引发民事赔偿纠纷;另一起城市巡检事故中,未经审批的4G专网图传设备与本地公安无线图传系统发生同频干扰,致使关键画面延迟达8秒,错过突发火情早期响应窗口。这些案例无不印证:频谱无序即安全失序,合规缺位即风险前置

对于甄创营地中的低空经济创业者而言,合规用频并非冗余流程,而是项目可持续发展的底层信任基石。建议在产品定义初期即启动无线电合规路径规划:第一,明确所用频段属性(授权/免许可/共享),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及工信部最新公告;第二,所有发射设备须通过国家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SRRC认证),采购时查验证书编号真伪;第三,若涉及专用频率(如1.4GHz政务专网、1.8GHz低空智联网试验频段),须向属地无线电管理局提交设台申请,完成电磁环境测试与频率协调;第四,建立内部频谱台账,记录设备型号、发射参数、使用区域与期限,定期复核更新。

无线电频谱是国家战略性稀缺资源,亦是低空智能体赖以“呼吸”的数字空气。每一次未经备案的信号发射,都在无形中侵蚀公共频谱空间的安全冗余;每一份规范备案的执照申请,都是对行业公信力的一次加固。当创新热情拥抱制度理性,当技术锐度匹配合规深度,低空经济才能真正飞得稳、飞得远、飞得久——这不仅是法律的要求,更是对生命、对责任、对未来最庄重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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